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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版‘黄河母亲’现晋鲁两省,‘兰州地标’屡遭侵权,作者何鄂愤起维权与两地 ‘对簿公堂。’”今年4月24日,甘肃省兰州市媒体曝出山西大宁与山东滨州两地 “雕像侵权事件”,并称“作者何鄂已先后向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拆除侵权雕塑,赔偿经济损失。”获此消息后,记者于第一时间联系兰州,赶赴大宁,采访此事。
兰州 “城市名片”被克隆
4月26日,记者辗转联系到了供职于兰州日报的赵先生,他称,何鄂大师已逾七旬,10年前,她就因“黄河母亲”雕像被仿冒而将陕西省合阳县洽川镇黄河风景区告上法庭,官司历时三年,耗尽心血,虽然胜诉,盗版“黄河母亲”被依法拆除,法院也判赔20余万元作为何鄂大师的补偿,但最终大师一分钱也没有拿到。因此,此次维权行动,何鄂本人没有出面,有关宣传方面的事宜,委托赵先生代为处理。
赵先生告诉记者,何鄂是甘肃省著名的雕像大师,历任甘肃省工艺美术研究所所长、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现任全国城市雕像艺委会委员、中国雕像学会常务理事、甘肃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甘肃何鄂雕像院院长。《黄河母亲》是她的代表作。该雕塑自1986年建成至今,一直坐落在黄河岸边,已是兰州的城市名片,在海内外享有盛誉。1987年该雕塑获全国首届城雕优秀奖。今年4月2日,再获“新中国城市雕像建设成就奖”殊荣。
2009年底,何鄂上网浏览时,看到了山西大宁县四大班子领导参加“黄河母亲”雕像落成典礼的报道,从网站上登载的图片可以看出,大宁县南山公园里的这座黄河母亲雕像造型,“由母亲和一男婴构成,母亲仰卧于波涛之上,男婴匍匐在母亲怀中”,与她的代表作《黄河母亲》极为相似。何鄂认为,兰州是黄河惟一穿城而过的省会城市,她创作的《黄河母亲》凝聚着她的心血和智慧。雕塑由“母亲”和“男婴”组成构图,黄河母亲秀发飘拂,仰卧于波涛之上,右侧依偎着一裸身男婴,顽皮可爱。雕塑下基座上刻有水波纹和鱼纹图案,源自甘肃古老彩陶的原始图案,反映了甘肃悠远的历史文化。而“侵权雕塑完全模仿、抄袭了原作,而且制作手法粗劣,人物形象呆滞,歪曲、丑化了原作人物形象与精神内涵。这是对雕塑艺术的亵渎和损害,是对知识产权的严重侵犯。”
“黄河母亲的形象代表了黄河上游朝气蓬勃的黄河文化,放到中下游就不合适了。”赵先生告诉记者,就侵权事宜,何鄂曾委托律师向大宁县委、县政府发出“律师函”。今年1月初,大宁县派人来到兰州商洽此事,何鄂大师也实在不情愿打官司,但法不容情。
大宁 “标志建筑”惹官司
“黄河母亲神态安详,秀发飘拂,曲线优美,微微含笑,包容博大,母爱如海,抬头微曲右臂,仰卧于波涛之上、蓝天之下,右侧依偎着一个裸身男婴,头微左顾,举首憨笑,显得顽皮可爱。”记者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刊发于2009年5月27日,登载于大宁政府网及中国企业新闻网,标题为“大宁县南山公园黄河母亲雕像落成典礼”的文章。文中称:“5月22日上午,大宁县南山公园二期工程黄河母亲雕像落成典礼。张越轶、孙京民等四大班子领导以及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昕水镇负责人参加了典礼仪式。”“由十二生肖柱、黄河母亲像和影雕壁组成的雕塑群是二期工程的一个标志性建筑物……黄河母亲象征着华夏民族不屈不挠、坚韧不拔的民族精神。”
与这篇网文一起刊发的还有大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典礼仪式及南山公园“黄河母亲”雕像的照片。大宁人不会想到,这则不到400字的消息中所说的“标志性建筑”,会引来一场官司。
4月28日,记者来到位于吕梁山南部、黄河东岸的这座僻远的山区小县。这是一个人口不足8万,年财政收入仅有3000余万元的国家级贫困县。县城里,仅有的一条长约5公里的街道贯穿东西。南山公园,就建在城南昕水河畔的翠微山上。站在大宁县政府的大楼上,东西走向的翠微山全景尽收眼底。
顺着依山蜿蜒的公路,记者登上南山公园,只见山腰间绿树已经发出嫩芽,小桥亭台点缀其间。孩子们在各种簇新的体育器材间嬉戏玩耍。山顶上,偌大的石砌平台上,十二根生肖石柱环绕着中央的黄河母亲雕像。雕塑群四周,没有见到有关雕像作者等的相关描述性文字。与网络上何鄂亲自塑造的“黄河母亲”照片相比,该雕像的确在造型上依循了原作。只是在雕刻细节上与原作有差异,石材的质地也明显不同。据了解,这一雕塑群都由本地一家名为鑫磊的石材厂雕刻修建,使用的也是当地的石料。
兰州方面告诉记者,何鄂已委托律师将大宁县委、县政府起诉至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但目前他们还未接到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答复。而与此一起被起诉的山东滨州侵权案,已被受理,并定于5月17日开庭审理。“谁能想到,这么一个雕塑也会惹上官司?”在南山公园采访时,一位大爷听说眼前的这座黄河母亲雕像的作者起诉了县委、县政府,连连摇头表示奇怪。
县里 积极磋商仍被告
在大宁县委、县政府,记者被告知,大宁县县委书记张越轶带着县里的主要领导一行正在江苏考察,无法接受记者采访。大宁县委宣传部的一位工作人员获悉记者来意后,颇感惊讶。“年初县里曾派人专程去兰州,听说协调得还比较满意,此事应该已处理了啊!”大宁县委办主任杨对明也表示听说此事已妥善解决。他告诉记者,大宁虽然是贫困县,但县城居民对拥有一处休闲锻炼场所的愿望十分迫切。南山公园早在10年前就已开始建设,因为县里资金短缺,一直修修停停。这一工程基本上靠农、林、交通、文体等部门各自筹资建设,公路、绿化、体育器材等就是这样逐步到位,渐成规模的。后来,这被称为南山公园一期工程,以体育锻炼为主题。而包括黄河母亲雕像在内的雕塑群则是南山公园的二期工程,以黄河精神为主题。目前正在建设的三期工程,则以生态休闲为主题。
记者随后找到了具体负责实施南山公园二期工程的大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该开发办综合股股长尉林平接受了记者采访,他告诉记者,2008年,为响应群众对休闲场所的要求,大宁县委、县政府决定重建南山公园,县里领导召集相关单位商量后一致认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距大宁县城不足百里,大宁县境内黄河总里程36公里,黄河水,黄土高原养育了大宁人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也孕育了刚劲坚毅、勇于进取的性情。为此,在公园雕像一批以黄河母亲为主题的雕塑群,既符合大宁实际,也体现了大宁人的品格。于是,大宁最终确定以黄河文化为素材,黄河精神为主题建设南山公园二期工程,随后,大宁县政府向全县发出倡议,广泛征求素材。
此后,通过民间调查,网络查找等多种形式,各类素材逐渐汇集,甘肃雕像大师何鄂设计制作的黄河母亲像以慈祥、博爱、宽容的形象脱颖而出,深深感染了大家,于是黄河母亲像被确定为主题雕塑。
大宁农业综合开发办项目股一位同志告诉记者,黄河母亲像被确定为二期工程的主题雕塑后,他们与大宁鑫磊石材厂根据照片等资料开始了雕刻。
十二生肖柱与黄河母亲像及影雕壁的工程进行了近一年半的时间。2009年5月最终完工。这个总投资80余万元的雕塑群,其中黄河母亲像投资20余万元。由于县里资金紧张,目前还欠着石材厂部分款项。
开发办的同志们坦陈,当时没有人意识到此举涉嫌侵权。2009年底,兰州黄河母亲像的作者何鄂通过甘肃建设厅找到山西建设部门的“官方渠道”,向大宁县委、县政府反映了雕像侵权一事,并立即引起了大宁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今年1月4日,大宁县派出由县政协主席、县政法委书记、县水利局长、县林业局长、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等一行6人前往兰州协调此事。
参加了此次协调工作的尉林平告诉记者,当时他们带着小米、汾酒、老陈醋等山西土特产,还带着县委书记张越轶、县长程明温的致歉信。此次会见,何鄂人在北京,没有出面,甘肃何鄂雕像院派人代表何鄂接洽了他们,还带他们参观了雕像院。出行之前,县委书记张越轶交待他们,如对方提出支付设计费的要求,可以考虑解决。但何鄂方面始终未提出“侵权”、“赔偿”等事宜。他们在兰州待了4天,双方几次会面,气氛都很融洽,因此,当返程时,几人都认为圆满完成了使命。
反思 政府行为应依法
“黄河母亲雕塑按照网上的照片及介绍雕刻完成后,放置到南山公园建设二期工程平台,仅供我县居民休闲娱乐参观,用于公益事业,没有任何商业用途。目前工程正在实施当中,在没有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我们没有放置牌匾说明雕塑来源及设计作者。”在大宁县给何鄂院长的信中,这样写道,“黄河母亲雕塑所有数据均来自网络,由于县财政困难,没有聘请任何设计者,也没有篡改原有尺寸,没有侵犯您版权的意图,我们本想以黄河母亲雕塑宣扬黄河文化,不想却在无意中伤害了您。对此,我们代表县委、县政府对您表示深深的歉意,为此,我们专门委派大宁县委常委、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一行人代表县委、县政府专程前往,一是带去我们深深的歉意,恳请何院长予以谅解支持,二是来协商处理有关的一切事务。”“黄河情、黄河水把美丽城市兰州和大宁联系到了一起,同时也把尊敬的何鄂院长和淳朴坚毅的大宁人民联系到了一起。”信中还表示,希望聘请何鄂或其设计院为大宁南山公园的三期工程设计大宁民间传说中黄河仙子的雕塑。
4月18日,尉林平还专门给曾接待过他们的何鄂雕塑院的同志打电话发出邀请,代表大宁县委书记、县长邀请他们到大宁参加4月24日的桃花节,并希望其为即将开工的三期工程设计雕塑。“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来自兰州方面的任何法律文书,起诉的说法我怎么也不相信是真的。”尉林平说。
而甘肃媒体则明确称,何鄂已经委托北京同创律师事务所律师赴两处侵权雕塑所在地取证,取证全程由甘肃国信公证处参与,并出具了公证书。而且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艺委会也出具了认定意见书。“全国城雕艺委会”认为,山西大宁县和山东滨州市的“黄河母亲”雕塑,与甘肃兰州的“黄河母亲”雕塑在构图上极为相似,雕塑结构几乎相同,雕塑形式和雕塑语言上确实模仿了甘肃兰州何鄂同志设计的“黄河母亲”大型雕塑。“没有设计篡改,也没有用于商业盈利,能算侵犯知识产权吗?”不少大宁人提出这样的疑问。也有人指出,不论侵权与否,此事件无疑给政府敲响了依法办事的警钟。 |